外国人离职・转职时的注意事项PART1

在日本工作的外国人,在辞职或者换工作的时候,需要在离职后14天之内,以及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的14天之内分别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局提交【所属机关变更申请书】(所属機関に関する届出)。
※在离职之后14天之内与新的就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同时提交。
如果没有提交,则可能会被取消在留资格,强制归国。(2012年7月起适用)

【持有以下在留资格的外国人需要提交申请】

高度专门职1号(イ、ロ),高度专门职2号(イ、ロ),研究,技术人文知识国籍业务,介护,兴行(仅限所属机关契约所定活动)技能及特定技能。

提交人

本人

提交时间

  • 离职:离职(劳动契约结束)后的14天之内需要提交一次【所属机关变更届出】

  【参考書式1の4(契約の終了)

  • 转职:在离职之后14天以后找到新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时,需要在新劳动合同签订后的14天之内提交再次提交【所属机关变更届出】

  【参考書式1の5(新たな契約の締結)】

  ※在离职之后14天之内与新的就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同时提交【所属机关变更届出】

  【参考書式1の7(「契約終了」と「新たな契約締結」)】

【所属机关变更届出】例

提交方法

提交方法有如下三种

  • 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窗口提交

携带物品:本人在留卡、届出书

地点:各地方的出入国在留管理所

  • 邮寄提交

邮寄资料:本人在留卡的复印件,届出书

邮寄地址:〒160-0004 東京都新宿区四谷1丁目6番1号四谷タワー14階

東京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在留管理情報部門届出受付担当

※要在信封表面用红笔写「届出書在中」或者「NOTIFICATION ENCLOSED」

  • 网上提交

网上提交时需要使用【電子届出システム】,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以下文章。
【外国人离职・转职时的注意事项PART2】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  1. 不需要提交证明届出事项的资料
  2. 届出书标准样式可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官网免费下载使用。

  ※若充分记载必要项目,则届出书样式不限。

参考:【出入国在留管理局官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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